2015年7月19日12時20分,廣州市增城區某建筑工地,發生一起塔式起重機在實施標準節頂升作業時坍塌、造成4人死亡的較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582萬元。
2017年7月11日18時許,揭陽普寧大道南山路段一輛正在路邊施工的大型吊車側翻,吊臂砸中路過一輛小型客車,造成8人死亡,2人受傷。
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
安裝單位應與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簽訂安裝、拆卸合同(安全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
安裝單位的安全職責:
編制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由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
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及現場施工條件;
組織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確認;
制定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人員名單、安裝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在實施前兩天內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安裝告知)
安裝驗收:
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當對設備進行自檢、調試和試運轉并出具自檢合格證明。
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驗收
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頂升作業的安全要點: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
3.4.6 自升式塔式起重機的頂升加節,應符合下列要求:
頂升系統必須完好;
結構件必須完好;
頂升前,塔式起重機下支座與頂升套架應可靠連接;
頂升前,應確保頂升橫梁擱置正確;
頂升前,應將塔式起重機配平;頂升過程中,應確保塔式起重機的平衡;
頂升加節的順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規定;
頂升過程中,不應進行起升、回轉、變幅等操作;
頂升結束后,應將標準節與回轉下支座可靠連接;
塔式起重機加節后需進行附著的,應按照先裝附著裝置、后頂升加節的順序進行,附著裝置的位置和支撐點的強度應符合要求。
頂升事故教訓:
09年深圳寶安“12.28”塔機事故,造成六人死亡,一人受傷。事故主因:塔機上部結構平衡調整不當,嚴重偏載,致使頂升運動部件卡位,頂升作業時液壓系統壓力調定不當,為工作壓力的1.9倍,導致頂升支腿失效,上部結構墜落,造成事故。
11年惠州市大亞灣“9.20”塔機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主因:塔式起重機上沒有安裝風速儀,風速超過4級時,仍然違章指揮,冒險作業,造成塔式起重機失衡并傾斜坍塌。
15年廣州市增城“7.19”塔機事故,造成4人死亡。事故主因:塔機頂升作業人員配備不足,在沒有司機對塔機進行控制的情況下違章冒險作業,塔機吊臂轉動使上部失去平衡,導致塔機傾覆倒塌。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安全要點: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必須按照規定編制、審核專項施工方案,超過一定規模的要組織專家論證。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嚴禁無資質、超范圍從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人員、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司索工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安裝拆卸單位應當按照要求辦理安裝拆卸告知手續。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前,應當向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要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實施,相關管理人員必須在現場監督,發現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的,應當要求立即整改。
起重機械的頂升、附著作業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嚴格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
遇大風、大霧、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嚴禁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和頂升作業。
塔式起重機頂升前,應將回轉下支座與頂升套架可靠連接,并應進行配平。頂升過程中,應確保平衡,不得進行起升、回轉、變幅等操作。頂升結束后,應將標準節與回轉下支座可靠連接。
起重機械加節后需進行附著的,應按照先裝附著裝置、后頂升加節的順序進行。附著裝置必須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拆卸作業時應先降節,后拆除附著裝置。
輔助起重機械的起重性能必須滿足吊裝要求,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吊索具必須安全可靠,場地必須符合作業要求。
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及附著作業后,應當按規定進行自檢、檢驗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使用與維保的安全管理要求
1、作業人員要求
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起重機械操作(司機、信號司索)人員工種齊全,設置相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設備管理人員。
2、檢查與維修保養
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3、起重機械使用安全要點(住建部)
(1)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必須建立機械設備管理制度,并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
(2)起重機械安裝驗收合格后應當辦理使用登記,在機械設備活動范圍內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3)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司索工必須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4)起重機械使用前,應當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和標準規范要求,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
(6)遇大風、大霧、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起重機械。
(7)起重機械應當按規定進行維修、維護和保養,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按規定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8)起重機械的安全裝置、連接螺栓必須齊全有效,結構件不得開焊和開裂,連接件不得嚴重磨損和塑性變形,零部件不得達到報廢標準。
(9)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同一現場交叉作業時,應當制定塔式起重機防碰撞措施。任意兩臺塔式起重機之間的小架設距離應符合規范要求。
(10)塔式起重機使用時,起重臂和吊物下方嚴禁有人員停留。物件吊運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
4、檢查中常見問題
連接螺栓缺失或松動
緊固定位部件安裝不規范
結構焊縫開裂
使用非原廠附著裝置且質量堪憂
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缺失
基礎積水